摘錄:志光教育文化出版社 教育專業科目
貳、教育範圍的分類
一、廣義的教育:
1.自然環境→日月星辰、山川草木、風雨雷電。
2.社會環境→風俗習慣、法令制度。
﹙一﹚廣義的教育是:無組織的、無計畫的、無一定形式。
﹙二﹚範圍包括:家庭教育、學校教育、社會教育。
﹙三﹚特點:1.廣義的教育是生活的教育,在生活中所接觸的一切事物,及生活上所遭遇的問題與困難等均屬教育的活動。
2.廣義的教育是無形的教育,是漸進的、漫長的、無一定形式的。
二、狹義的教育:
1.指有意設施的教育;
2.選擇前人生活經驗的精華作為教材;
3.供兒童和青年學習﹙學生﹚,並組織一個特別的環境﹙學校﹚;
4.採行適應個別差異的方法﹙教法﹚來施行的活動。
﹙一﹚狹義的教育:
1.有目的的;
﹙二﹚範圍:
指學校教育而言。
﹙三﹚特點:
1.提供一種簡單的學習環境。
2.提供一種純淨化的學習情境,安排積極正面作用的教育而排除無教育意義或反教育意義的措施。
3.提供一個拓廣學習經驗的環境。
※就教育範圍而言,可分為三類:1.正式的教育
2.非正規教育
3.非正式教育
1.正式的教育:
﹙1﹚具特定的教育目的與特定教育內容。
﹙2﹚有計劃有系統的教育。
﹙3﹚特定的場所環境﹙學校﹚。
﹙4﹚特定的受教者﹙學生﹚與專門的施教者﹙教師﹚。
2.非正規教育:
指正規教育以外一切有組織的教育活動。
3.非正式教育:
指每一個人在終身的經驗過程中,所獲得的 態度、價值觀、知識、和技能等。
﹙1﹚其無特定的目的與特定的教材。
﹙2﹚無特定的施教者與受教者。
﹙3﹚屬於非計劃性、系統性的教育作用。
2.有計劃的;
3.上下銜接左右聯貫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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