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中世紀時代的教育目的
﹙一﹚教育特徵:
1.希臘羅馬的知識教育轉為宗教教育。
2.哲學是宗教的奴僕。
3.教育的本質:培養信神虔敬的人,為進入天國作準備。
﹙二﹚基督教的文教功能:
1.教育目的:宣揚教義、訓練教會領導人才。
2.教育方法:問答法解說教義。
3.教育設施:
﹙1﹚教義問答學校→主教教堂→主教學校。→→→↓
﹙2﹚修道院。﹙聖本狄尼克﹚ ↓══ 西洋大學由
A.修士勞動七小時,讀書二小時。 ↓ 此發展而成
B.抄寫原典、保存古籍。 ←← ←←←← ←←←
4.教育內容:
﹙1﹚七藝:→→ →→ →→ → → → →→↓
A.三學:文法、修辭、辯證。 ↓ ══ 為研究神學
B.四藝:算數、幾何、天文、音樂。 ↓ 作準備
﹙2﹚倫理學、形而上學、神學。 ←←←← ←←
﹙二﹚大學的興起:
1.時間:大約在十二世紀。
2.背景:主教學校中聰敏的學者大膽討論教義,吸引有名學者前往討論,
而形成公共講學所→講座;吸引學生聽講→形成結合教師與學生的師生團體組織。
3.校園:無固定教學場所,設備簡單,遷移容易。
4.母大學:1150年的巴黎大學﹙神學﹚、1156年的波隆大學﹙法學﹚。
5.教育目的:﹙1﹚培養國家及教會的領導人才。
﹙2﹚培養人文教師,為新興的中等學校服務。
6.教育形式:仿照基爾特制度﹙專業證照制度﹚ ;
依不同等級授與學士、碩士、博士學位。
7.教育內容:文學法律醫學神學。﹙文學院為其他三個學院的預科﹚
8.教學媒介:拉丁語文。
9.教學方法:宣讀教本、辯論與討論。
10.地 位:知識中心、思想自由的家鄉、教義解釋或異端的裁決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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