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錄:志光教育文化出版社 教育專業科目
參 、學術觀點的定義
一、生物學觀點
﹙一﹚意義:
教育是幫助個人適應其生活環境。
﹙二﹚代表人物:美國教育學家 盧迪格﹙Ruediger﹚。
﹙三﹚理論重點:教育一個人,即使能夠適應現代生活環境,並訓練、組織及發展其能力。
二、心理學觀點
﹙一﹚意義:教育是改改變人類的行為。
﹙二﹚代表人物:
1.英國 洛克﹙Locke﹚:形式訓練說。
2.德國 赫爾巴特﹙Herbart﹚:形成說。
3.美國 桑代克﹙Thorndike﹚:行為養成說。
﹙三﹚理論重點:
1.形式訓練說﹙Formal Discipline﹚洛克:
﹙1﹚人初生時,即具各種心能。
﹙2﹚知覺、記憶、注意、推理、判斷等教育的作用,即在訓練這些 心能,產生學習遷移。
﹙3﹚形式訓練說,以 官能心理學 為基礎。
2.形成說﹙Formaltion﹚赫爾巴特:
﹙1﹚ 認為教育的作用在於事實和實在的經驗之獲得。
﹙2﹚不承認人類生來即具有各種心能,認為心能是源之於外所輸入的種種觀念而形成的。
﹙3﹚形成說,特別注重教材的選擇。
3.行為養成說﹙Behaviorism﹚:
﹙1﹚ 認為人類的心意活動純粹是一種刺激反應交替作用的機械式活動。
﹙2﹚經過多次練習後便養成習慣。
﹙3﹚教育即是刺激與反應德制約,以改變人類的行為。
三、社會學觀點
﹙一﹚意義:教育是促進個人適應社會的能力及傳遞社會文化。
﹙二﹚代表人物:
1.美國 史摩爾﹙Small﹚
2.德國 白格曼﹙Bergemann﹚
﹙三﹚理論重點:
1.個人不能脫離社會而生存,教育的作用即在:
2.改變個人的行為;
3.傳遞社會文化;
4.適應社會環境;
5.滿足個人的需求。
四、哲學觀點
﹙一﹚自然主義:
1.意義:教育是開發人類潛伏能力得歷程。
2.代表人物:
﹙1﹚法國 盧梭﹙Rousseau﹚
﹙2﹚瑞士 婓斯塔洛齊﹙Pestalozzi﹚
﹙3﹚德國 福祿貝爾﹙Froedel﹚
3.理論重點:
﹙1﹚認為兒童是教育的中心,重視兒童的個性。
﹙2﹚讓兒童自然的發展以充分展兒童的能力。
﹙二﹚理想主義:
1.意義:教育是啟發理性的歷程。
2.代表人物:德國 康德﹙Kant﹚、拿托普﹙Natorp﹚
3.理論重點:
﹙1﹚人生具有理性,但受外慾所蒙蔽。
﹙2﹚教育的任務,即在啟發人所具之理性,以達到至善的歷程。
﹙三﹚實驗主義:
1.意義:認為教育即生活、教育是生長、教育是經驗改造的歷程。
2.代表人物:美國杜威﹙Dewey﹚
3.理論重點:
﹙1﹚凡有生命的個體都能向上生長、自我更新。
﹙2﹚教育即生活,教育是經驗持續不斷重組改造的歷程。
﹙四﹚文化學派:
1.意義:教育是使個人人格在社會文化史中,獲得發展和完成的活動。
2.代表人物:德國 施普郎格﹙Spranger﹚
3.理論重點:教育培養個人人格的一種文化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