肆 、教育的本質性定義 摘錄:志光教育文化出版社 教育專業科目
一、規範性定義
﹙一﹚教育是追求正向價值的規範歷程與效果。
﹙二﹚以善先人之謂教。
﹙三﹚教,上所施,下所效也;
育,養子作善也。
※註:1.在教育的概念中,主張教育的「工作─成效概念者」;
2.符合兼重歷程與效果的敘述。
二、功能性定義
﹙一﹚重視教育活動的功能。
﹙二﹚教育是生長,是經驗的改造。
﹙三﹚教育是自我實現。
﹙四﹚教育是知識技能的傳授。
三、內涵性定義
﹙一﹚將教育所指涉的重要內涵舉出,配合該概念之主要實踐活動方式加以界定之。
﹙二﹚教育是發展個體潛能,改造社會,繁衍文化內容,促進人類和平的活動。
﹙三﹚教育是傳導、授業、解惑的活動。
四、時代性定義
﹙一﹚教育受時空因素影響而有所增刪。
﹙二﹚教學相長。
﹙三﹚吾愛吾師、吾更愛真理。
※註 教育的本質:
1.教育是使人成為人的作用或歷程:
﹙1﹚人必須經過教育才能成為人→「人」是指未受教育的自然人。
﹙2﹚教育是使人成為人的作用→「人」是指接受教育後成為有氣質的「理想人」。
2.教育重視文化承襲與創新:
﹙1﹚ 斯普朗格﹙E.Spranger﹚黎特﹙Theodor Litt﹚認為教育的本質在於文化價值的保存傳遞與增進創造。
3.教育促進生長與發展:
﹙1﹚杜威主張教育的本質在促進人類心靈與精神繼續不斷的生長。
﹙2﹚柯門紐斯﹙Comenius﹚強調神賦予一切生命的本質,而教育是提供適當的環境,使其循序發展,由內而外,啟動人類的潛能,
引向完美的目標。
4.教育強調社會的適應與協調:
﹙1﹚涂爾幹 主張教育的本質就是使私我變成社會我或群我,將個性或本性轉為社會性或群性。
﹙2﹚以外在的社會規範為教材,由上一代影響下一代 ,能得到協調適應使社會的生存延續不變。
5.教育在發展去物欲具價值的人生:
﹙1﹚ 柯門紐斯﹙Comenius﹚認為人要接受教育才能成為人,藉助教育的力量;
﹙2﹚對真、善、美、等價值的體認、辨識、欣賞和追求。
6.教育在培養免貪私懷仁讓的人格:
﹙1﹚以教育來節制鬥爭和慾望,培養道德觀念並訓練意志力。
7.教育在於改善多困苦欠安寧的人生:
﹙1﹚教育促成科學文明的進展、技術方法的精良,以使生活安寧與舒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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