捌、教育的類別 摘錄:志光教育文化出版社 教育專業科目
一、家庭教育
1.指一個人出生以後一直到進入學校以前以及接受學校教育期間。
2.在家庭裏面接受父母長輩的教誨與薰陶而言。
二、學校教育
指在學校所接受的正式教育,其有:明確的目標、具體的計畫、特定的內容、及受試者。
學校教育具有以下特徵:
﹙一﹚學校教育有:明確的教育目標、具體的計畫、及特定的內容。
﹙二﹚學校教育有:特定的受教者--學生;
專門的施教人員--教師。
﹙三﹚學校教育的對象比家庭教育複雜;教育的內容亦比家庭教育廣而深。
﹙四﹚學校教育的環境比社會環境簡單而純潔。
三、社會教育
﹙一﹚指正規學校教育以外,以一般民眾為對象的各種教育措施。
﹙二﹚包括:1.失學民眾的補習教育、圖書館、社會教育館等;社會教育機構的開放。
2.就業青年的進修,老人教育的開辦,及各種大眾媒體的教育作用等等。
﹙三﹚範圍至為廣泛,性質極為複雜。
四、終生教育
指一個人出生到生命終了為止,整個人生過程的教育,具有連續性、統合性的觀念。
﹙一﹚連續性
1.主張教育應該是終生連續不斷的過程。
2.而非像現在將人生劃分成求學與工作兩個階段。
﹙二﹚統合性
包括:垂直的統合、水平的統合。
1.垂直的統合:指教育應該是由過去邁向未來,與環境相扣的連續性過程。
2.水平的統合:指不同教育制度間橫的聯繫。
留言列表